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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众说纷纭,底气颇足,都有出处。 其实,MVV就是六个月! 不同的是,此6个月非彼6个月啊!! 签证上写明的6个月是给你入境的期限,入境后去办ID你才有临时居住的权利,那ID上写着的6个月是你能在荷停留的期限,绝对从入境之日开始算起!!! 哪位获准从申报日算起的,她/他有福了,God bless you; 毕竟准许停留期限不是准许活着的极限,所以IND具体办事人员给你从申报日算起也大不了什么。 但是,准许停留在荷的6个月以ID上注明为准,这一点绝对正确!!!! 以上适用所有申请MVV的筒靴或其父母 CCC 发表于 2012-2-20 11:22:24 6个月的mvv是怎么计算的。 是不是按实际入境日期开始计算6个月的还是按签证日期?我的理解是,签证日期开始起几个月之内入境就可以了,所以6个月应该按实际入境日期开始计算的。 bluemist 发表于 昨天 09:55 昨天去给妈妈办id,结果ind的人说是从申办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 换句话说,我爸妈是7月底到的,后来申办id预约的时间是9.17,于是那人说是从9.17开始算起的6个月。。。。。而且她还问了她同事,同事给出相同答案。。。 miffy 发表于 2012-7-16 15:35:48 肯定是不会超过183天,这个是硬性规定,要不,你父母的收入得在荷兰报税了。税务局认为超过183天居住就属于main resident 拥抱未来 发表于 2012-2-20 2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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