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刚看了“有料大家爆”上的帖子才知道这事。所谓骚扰其实程度不重,无外乎歌迷太过热情要求合影签名之类,一无杨丽娟之类舍身取义的人,二无深夜潜入EASON房间偷盗个人物品者。这类程度的骚扰EASON应该见怪不怪,明星嘛,也不尽全是鲜花掌声,和潜规则、无故解除合约、被人爆料初夜、私密照片被偷相比,骚扰算个P,骚扰他一百次,你还是路人甲乙ABC。
发贴的姑娘应是演出公司员工,憋了一肚子火,炮火四射,无外乎要求那“日料”(老表哥对部分省略词深表痛心,比如日料二字,全无美感,首先联想到的总是禽类兽类饿了需要饲料这种场面)给两个字:尊重。如果叙述属实,比如三次确认要求清场,比如老板娘的霸道行径,比如关门不让离去,那餐馆确实缺了点心眼,上金枪鱼的菜,干臭黄鱼的事。
人家是消费者,人家有要求,你首先要尊重。想要合影,那也是在别人同意的前提下。明星这词,法律里没规定说:你Y必须有求必应,拍照签名样样齐活。一见了面,心里的小算盘赶紧打了起来,哟,明星,没保镖,助理女的多,我酒友厨子威打(注意,威打也是我讨厌的缩略词之一,暴力色彩影响食欲)一堆,人多力大,不怕,上!咱拍照去喽!所以搞硬搂肩膀、人海战术之类,纯粹是依靠强力,说明白点,以强凌弱,野蛮物种。至于所谓的见明星不易,爱明星太深之类强充理由,更是可笑。你见胡哥鲍哥布鲁尼易么,见了你有识有胆冲上去要求合影吗?
EASON昨晚表现怎么样,大家都见了,2、3千人的小场子,他和MR不遗余力,真是说学逗唱样样不拉,平日呆若木鸡的老表哥都感动了,直赞德艺双馨,德艺双馨啊。我实在不愿听闻这类事件发生。尊重你喜欢的人都做不到,更别提尊重别人了。你一老鼠屎,坏了兰歌迷的一锅好粥,我很惋惜。
当然,玩地域攻击是很低级的玩意,荷兰华人圈这么小,再细分没有任何意义。发贴姑娘气急所言,涉及到群体或地域攻击的,听罢就算,这种场合下同情下弱者吧。
不过,我倒是觉得可以把餐馆名字公布下,一来又多知道个所谓日料,二来也想见见老板娘尊容,躲在暗处看她背名牌靓包时是不是真的瑜不掩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