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荷兰议会投票通过了新的主动器官捐赠法案。根据新法案的内容,
年满18周岁的荷兰公民需要自行注册表示自己是否愿意进行器官捐赠,
否则将自动认定成为器官捐赠人。[attach]1219705[/attach]
荷兰之前的器官捐赠法案设立于1998年。
按照之前的规定,凡是年满12周岁的荷兰公民,
都可以去参加器官捐赠的登记。登记的时候可以选择:
1. 是的,我愿意捐赠
2. 不,我不同意捐赠
3. 由我的伴侣或家庭决定
4. 捐赠给我指定的人
没有进行登记的公民默认是不愿意捐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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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荷兰等待接受器官捐赠的病人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而器官捐赠者的数量严重不足,
于是荷兰的D66党提出了现在的新法案,
希望能够通过新法案来缩小器官捐赠的供需差距。
议会于周二由150名议员对新法案投票表决,
最终以75票同意vs74票反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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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这个表决票数就知道,
新法案背后有着相当大的争议。
同意与反对之间只有一票之差!
说起来,这大概是整个投票里最逗逼的部分!
150个议员只投出了149票,
而唯一没有投票的这位议员叫Frank Wassenberg,
首先,他对这个法案持反对意见。
其次,他没投上票的原因是……NS火车晚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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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吧,NS的这个人品,你们懂得!
反正投票结果也不会改了,
说不定哪天又有提案再改回去了呢?
(新闻来源:DutchNews.nl,Metro,荷乐网独家编译,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