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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同性恋者如今还不能在荷兰结婚。关于D66申请的讨论,周三荷兰外长Bert Koenders和司法及安全部长Ard van der Steur在给国会的信中提及:倘若开放国内的婚姻政策给外籍人士将会增加操作上和司法上的复杂程度。
D66申请认为向外籍人士开放荷兰的婚姻制度是在世界范围内为LGBT的解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LGBT为Lesbian(女同)、Gay(男同)、Bisexual(双性)和Transgender(变性)。政府方面认为“目前来说,这里并没有提供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最有效率的方法去推进LGBT的解放事业。”
关于惩罚
目前不存在任何明确的条约和法规去阻止外籍的同性伴侣在荷兰注册结婚。但是这样一种婚姻在很多国家都将面临被抵制。荷兰政府指出这一情况具有危险性。在抵制同性恋结婚的这些国家当中,有75个国家仍然对同性恋婚姻带有惩罚制度。
荷兰政府进一步指出,更何况在荷兰的同性恋海外结婚也并不拥有比传统婚姻注册享有更高的优先级,只有一少部分人能结婚之后获得身份留在荷兰,大多数人还是要回到本国去。
D66申请曾经被荷兰人道主义协会Hivos和荷兰同志援助组织COC讨论的时候,关于开放海外同志来荷注册婚姻方面的表述,也如上面两位部长所说的,持犹疑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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