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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消息,荷兰从14年6月1日起对外国投资者的移民政策予以放宽。放宽此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可以增加荷兰的就业机会以及经济创新能力。
据了解欧盟以外国家投资者只需投资不少于125万欧元于荷兰的公司便可获得荷兰居留许可。截止到14年的6月1日外国人被要求必须直接在荷兰公司进行投资。而目前已允许其进行非直接性投资,包括通过参与分红基金,种子基金亦或是通过合作关系投资到荷兰均被认可。借此,以往直接向一家荷兰公司投资已不是必要的,但投资要有创新性以及对荷兰的就业市场有所帮助等前提条件保持不变。
荷兰国家创业局(ROV)将根据以上条件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给移民局进行审理。
为预防黑钱以及犯罪所得资产被投资到荷兰,投资人会被要求出示明确的资产来源条细,证明其资金的合法化。该明细将被提交给荷兰金融情报机构(Financial IntelligenceUnit)来评估申请人是否涉及可疑交易。
外国投资者及其家属不需申请其他特别工作许可,均可合法在荷兰参与工作。
由于外国投资者普遍有较强的国际化定位,因此投资者每年必须在荷兰境内停留时间也将被放宽。以往是要求每年最少要在荷兰境内停留6个月而现在已更改到4个月。这表示所有外国投资者每年有长达8个月时间是允许在荷兰以外其他国家居住或停留。当然前提条件是其必须要在荷兰的Basisregistratie Persoonsgegevens仍保持已登记状态。
(荷乐网独家编译,新闻来源:IND,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