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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前在鹿特丹开庭的中国女留学生诉鹿特丹商学院一男性教师对其性骚扰案件于本周二在原开庭法院进行判决。法庭裁定学校败诉。
判决结果指出,通过该名学生提供的短信截图证明了男性教师作为女学生的毕业论文导师,利用和滥用对学生论文的监管权力,在沟通的过程中多次用性暗示语言骚扰并对学生进行威胁。并且对校方提供的证词中关于中西文化差异导致的沟通问题予以反驳,因为作为国际学生的导师,应该懂得和尊重这种文化差异,而非以此作为威胁学生的借口。对于学校辩驳教师的行为属于个人意图不涉及学校的责任,法庭也对此作出判定,学校需要对该名任职教师不恰当的性骚扰行为负全责。
另外,法官判定女学生延期毕业的原因完全在于校方的失误,也对学校指出涉事案件的学生论文多次更改话题,段落存在抄袭现象,因无法提供确切证据,说法均不成立。同时,法庭的判决严重批评了校方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以及不人道的处理方式,对女留学生造成了精神和心理伤害。
由于该案件通过快捷法庭进行处理和审判,目前该女留学生可以获得第一笔6600欧元的紧急赔偿费。剩余的索赔款项需要继续和校方沟通,若无法达成协商,学生可以继续上诉。不过,法院驳回该名女学生向学校索赔学费的要求,因荷兰的法律规定,若学费由父母承担支付,则学生无权要求学校赔偿,除非家长提出控告。
新闻来源:中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