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少年一个被判一年徒刑,另一名年少者背判将近一年少管管制
鹿特丹法院判决两名本地少年其中一个年长的一年徒刑,另一个年少的十个月的少年管制。这两名少年要对一名17岁少女的死亡负责任。
这一案件去年在荷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去年8月,一名17岁女孩的尸体在Sparta体育场附近的一个小树林中被发现。
检察官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法院说:这两名少年的目的是和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而且还要抢劫她的两部手机,进而将其杀死。
在作案过程中,女孩儿试图跑开,两名少年强奸未遂。然后这两个少年便跑在她的后面打她,并且用刀刺了该女孩儿很多下。法院认为有两项证据就可以完全说明这个年长的少年(16岁)属于谋杀:他用刀刺了该女孩儿24下,并且将其勒死。而他受到了最严重的惩罚:一年的少年徒刑。其中15岁的男孩儿受到10个月的少年管制惩罚。他犯有协助谋杀罪,但是他本人没有使用暴力。
在各自服刑之后,他们还进一步被施行少年管制,这就意味着他们将会至少失去两年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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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os.nl/artikel/499629-jeugddetentie-voor-doden-meisje.html